第二卷:爱在河东恨在河西_听证会-《美丽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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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话音刚落,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刘律师马上就举手,要求发言。得到允许之后,他点头致谢,说道——
“谢谢主持人给我提问的机会。对于陆警官刚才所作的‘11-3事件’调查结果说明,我代表死者家属,提出以下几点意见:第一,调查结论中使用了‘猥亵’一词,我认为明显不妥。众所周知,我国《刑法》中规定了猥亵妇女的罪行。问题是,怎样的情形才是法定意义上的猥亵行为呢?如果是在一般的场合,男子未经允许而不怀好意地接触女性身体,可以考虑属于猥亵范畴。但是,‘11-3事件’发生在一种特定场合,一个热心的男观众对一个受欢迎的女演员,在演出活动中的互动环节进行拥抱,是社会公众普遍能够接受的亲善友好行为,因此不能定义为‘猥亵’行为。”
田力起立举手,想发言,刘律师说:我还没说完。
田力无奈又坐下。刘律师继续说——
“各位,现场的各位朋友,我现在请你们注意看看,坐在我对面的当事人之一的红彩妹妹。大家都看到了,红彩妹妹,一个当红的年轻美貌的女歌手,她拥有不可计数的歌迷,‘11-3事件’中的死者即是无数歌迷之一。‘11-3事件’当天,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歌手,主动邀请现场的一个男观众上台与她合唱歌曲。于是,死者才有机会与红彩妹妹近距离地相处和互动。我想问问在场的男性朋友,你难道对这样的机会无动于衷吗?我也想问问红彩妹妹,你既然邀请到了死者上台与你互动,死者只是想跟你拍张合影,他有什么错?你难道与他合影就会伤你自尊吗?你用你的美丽和神韵,吸引了一个男人到你身边,但你却不让那个男人靠近,这又算是什么逻辑呢?
刘律师的话很有煽动性,会场立即响起了议论纷纷的声音。
在如此的情景之下,王光辉、红彩妹妹、田力、司机小文都有些如坐针毡的感觉。尤其红彩妹妹,先是满脸通红,接着又脸色煞白,自感口干舌燥,猛地喝了几口水。
坐在对面的死者家属们,都是激动不已的模样。
主持人仍然不动声色,他站起来向大家摆手,说:各位,各位,请大家安静。现在,休会10分钟。
这时,陆警官过来问刘律师:刘律师,死者家属给你写了委托书没有?
“有,写了委托书。”刘律师说着,从皮包里找出一张纸,递给陆警官。
陆警官接过委托书看了一眼,然后说:刘律师,你跟我来一下。
陆警官领着刘律师来到了他自己的办公室,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一个卷宗袋,然后从里面取出几页资料,递给刘律师说:刘律师,既然你是死者家属的代理人,请你看看这些材料。
“好的,我看看,这是什么?”
……
的实况已经在网上直播,“红糖”们无法接受刘律师这种“无端的挑衅”,纷纷对其大喷口水。
安娜在吴小丽的家里,两个人均是气鼓气胀的,恨不得亲手灭了那个该死的刘律师。
安娜在微博和微信上说:不行,不能让他当众胡说八道!这肯定是那种要钱不要脸的伪律师,恶心!
吴小丽跟着说:人肉他!让这个无良律师露出原形!
安娜接着对吴小丽说:哎呀,我受不了了,网络对现实生活的干预实在是太软弱无力了。我们在网上喊破了天,谁又会在乎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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