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御兽尊者,吾不孤-《天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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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够清楚地看到那些人在看他开怀大吃的时候眼睛深处的嫌弃,虽然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这些肉不会转移到他们身上,但是他们就是看不起莫扬,看不起实力如此低微,但是饭量却如此之大的莫扬。
但是王选就不同。
他从来不带有色眼镜去看身边的每一个人,就连他的潜意识里面都没有!他所在乎的,是跟莫扬这样的人成为朋友,并且同为吃货,他的眼神之中是浓浓的赞许!
吃货不仅要吃得多,而且要会吃!
这一点,莫扬做的比王选还要到位!
感动莫名,回忆起往昔的那些日子,莫扬心里忽然觉得有些酸酸的,他不知道悲伤是何种东西,作为一只凶兽,感情很单纯,想法很单纯。
王选实力肯定突飞猛进,而想要跟上他,我自然需要加倍的努力,回到家里,或许我就能有一天跟王选站到同一个高度。
这等小小的愿望,此刻在他的心里生根芽,却在不久之后,真正的实现了。
天边出现了一道绚丽的光芒,五彩缤纷,眨眼即至。
一只巨大的鹏鸟降落在了这里,它的翅膀遮住了所有的光芒,甚至可以说,它一直没有彻底张开翅膀,因为它的个头与度实在是太快了,很难想象这样的凶兽为何会忽然出现在这里。
没有任何预料,它一出现就掀起了轩然大波。
落在大地之上的鹏鸟身体缩小了无数倍,它就像是一道光降落在了大地之上,等到人们反应过来的时候,从鹏鸟身上走下来了一个人。
鹏鸟本来就是鸟中君王、天宫霸主,没有任何飞禽能够跟它们一样,撑开翅膀就能够遮天蔽日,扶摇直上九万里!
但是此刻,它有条不紊的将翅膀散开,身体近乎俯到了地面之上,姿态谦卑的已经没入了尘土。
那翅膀就像是插在它身上一般,每一根羽毛就是一个阶梯,从它的背上慢慢地走下来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尊贵!
这是看到他第一眼之后,脑海之中想起的第一个词!
看到他,就像是看到了浸浴了十几年的紫葡萄皮肉轻轻被撕开散出来的浓郁香精滋味,八二年的拉菲被誉为酒中贵族,在他面前,却只是堪堪可以拿来漱口而已!
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一件不少,却没有一件与凡人相同!
可以说,他的每一个器官都存在,与别人一样的存在,但是却无法让人生出比较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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